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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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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第16章  商品名称:冻鱼及冻软体动物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16章

冻鱼及冻软体动物

商品“冻鱼及冻软体动物”采用鱼及软体动物为原料,生产流程包括原料验收—清洁—软化、杀菌(在添加食用添加剂的水溶液中浸泡2至3小时)—分级—沥水—称重—排盘—速冻—脱盘—镀冰衣—包装—保藏。 商品加工需在添加食用添加剂的水溶液中浸泡2至3小时,食用添加剂主要为两种:1、CAFODOS C(增白保鲜剂),含柠檬酸钠、柠檬酸、活性氧等,主要用于增白、防腐保鲜、防止肉质变红、保持水产品原有品质;2、DMP-水产品保鲜剂,含有柠檬酸钠、碳酸钾等,主要用于保鲜、去腥、除污、护色、消毒、杀菌、持水、增白。

该商品经过活性氧等的消毒和杀菌工序,超出《税则》第三章所列的加工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冻鱼及冻软体动物”应归入第十六章相应税则号列。

Z2007-0005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