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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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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第84章  商品名称:液化天然气生产线

税则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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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84章

液化天然气生产线

液化天然气生产线由天然气净化单元、天然气液化单元两部分组成,其中天然气净化单元主要由原料气入口分过滤/分离器、胺洗涤塔和氨气提塔、摩尔分子过滤/分离器等设备构成,主要用途是脱固体颗粒、脱CO2、脱水、脱苯。天然气液化单元采用的工艺为阶式制冷循环工艺,主要设备是冷剂换热器、冷剂压缩机、冷剂压缩机电机、LNG气/液分离储罐等,净化的天然气首先进入中压丙烷蒸发器预冷,再经低压丙烷蒸发器和中压乙烯蒸发器降温,之后进入苯吸收塔分离重烃和苯,经低压乙烯蒸发器冷却和冷箱深冷形成天然气液态和气态混合物,混合物进入LNG分液储罐,分离液、气形成液态天然气。

从该液化天然气生产线整体来看,其具备气体净化和气体液化两种功能,不符合第十六类类注四有关功能机组“组合后明显具有一种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某个品目所列功能”的描述,应当分别归类。 该生产线中天然气净化单元设备组合后,明显具有品目84.21“气体的过滤、净化装置”所列功能,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可将天然气净化单元一并归入税则号列8421.3990;天然气液化单元设备组合后,明显具有品目84.19“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装置”所列功能,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可将天然气液化单元一并归入税则号列8419.6090。

Z2007-0042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