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8.1020  商品名称:通用牌电冰箱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1020

通用牌电冰箱

该商品为GE牌白色双开门冰箱,其门内空间总量(包括冷冻室调温照明装置和冷藏室调温照明装置)为556升(总容积),冰箱的食物保鲜室净容积为354升、冷冻室容积为109升、冷冻食品储藏室容积为24升,即冷冻室和冷藏室可用空间的总量之和为487升(净容积)。

税目84.18项下家用冰箱的容积是指冰箱内部去除各种元件、部件、装置等以及不能储存食品的空间容积后,实际能够用于储存食品的容积(参照国标GB/T 8059.2-1995,以有效容积作为检验标准)。该通用牌电冰箱包括冷冻室和冷藏室,可用空间总量之和为487升,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照容积超过200升但不超过500的冷藏-冷冻组合机归入税则号列8418.1020。

Z2007-0046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