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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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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68.10  商品名称:仿重石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68.10

仿重石

仿重石是在空容器中填充水泥和沙制成的。空容器是用高密度聚乙烯与色母料搅拌后投入吹塑机中,根据模具吹塑成型。仿重石的规格根据重量划分为1#,2.5#,3.5#,4.5#,6#,9#,12#,15#,20#等, 号码代表公斤数。用途:用来压大棚,缸等,作用类似于石头,但比较美观,干净。

“仿重石”的规格、功能和用途均由“仿重石”内部的混凝土体现,即混凝土构成了该商品的基本特征,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将该商品归入税目68.10项下。

J2010-0008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