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4.2010  商品名称:MMD500型强力分级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4.2010

MMD500型强力分级机

强力分级机主要由电机、液力耦合器、减速器、齿轮联轴器、强力分级机主体等组成,核心部分是强力分级机主体。MMD型轮齿式强力分级机用于露天和井下采矿及采石作业的物料分级。

该商品使用分级齿对矿石材料进行破碎,符合税目84.74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4.2010。

Z2007-0062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