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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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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8990  商品名称:采油机械封隔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8990

采油机械封隔器

该产品由封隔器本体、卡瓦、胶筒组成。封隔器本体是一根钢制空心管,上下外围分别连接卡瓦,中间外围位置连接胶筒。用于油气井的井下生产、注水或油气层的封隔,也可作为油气井底的底部生产封隔和永久或临时的桥塞,是一种采油过程中使用的装置。工作原理:封隔器两端分别与油管连接形成一条生产管柱,沿套管(完成钻井后为防止塌方,固定在井壁的管道)由上向下滑动,到达井下设计位置。封隔器坐封后,卡瓦紧咬套管内壁使封隔器固定在指定位置不动,封隔器中间胶筒因压缩变形膨胀紧贴套管内壁隔离上面的水和下面的油,油因受地层压力向上自喷,从油管内向地面输出。

该采油机械封隔器本体为一根钢制空心管,上下外围有两组卡瓦,中间外围是胶筒。使用时上下连接油管,下探到油井套管指定深度(水油界面)后,弹出卡瓦,压缩中间的胶筒使之膨胀,将油井套管内的水油层分隔。 该商品为一种油井井下作业密封设备,固定后起到密封(起密封作用的为单一橡胶材质)和导通油管作用而不具备活动件,同时也不直接进行石油的开采,因此不同于税目84.30所列采油机械或税目84.84所列机械密封件。其功能在税则其他品目中未有列名,符合品目84.79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0。

Z2007-0068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