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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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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15.9000  商品名称:原甲酸三乙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15.9000

原甲酸三乙酯

“原甲酸三乙酯”(又名三乙氧基甲烷),为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气味,CAS号:122-51-0;与乙醇、乙醚混溶,微溶于水,遇水会分解;主要作为医药中间体。其结构式为:CH(OCH2CH3)3。 

根据第二十九章注释五(一)的规定及参照第二十九章第七分章总注释,“原甲酸三乙酯”应归入税则号列2915.9000。

Z2010-0008

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