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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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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606.9900  商品名称:台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606.9900

台车

台车是储存、运输磁砖坯体的设备,型号:221ABA:尺寸:2.2米×2米×2.8米组成成份:台车本体、支架、转辊、移动滚轮。该车自身无动力,通过车底部滚轮在固定的轨道上,轨道中央的电机带动链条移动,到达各指定位置。台车工作原理为:
1.储存时通过插销插进转辊两端孔中,顺时针转动带动磁砖向前移动,进坯完成后停止动作。
2.将整个台车移动至下台车位置。
3.反之,逆时针转动将坯体从台车里排出,通过输送线至窑炉烧成。

台车通过车底部滚轮在固定的轨道上运行,用于在厂区内运送货物,符合《税则注释》有关品目86.06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606.9900。

Z2007-0086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