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01.9000  商品名称:超薄玻璃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01.9000

超薄玻璃

是由熔融纯净原材料制成的硼硅酸盐玻璃,应用下拉生产工艺,表面经火抛光技术处理,长420毫米、宽400毫米、厚0.3毫米。进口后进行镀膜处理,并切割成小片,用作手机照相机模块的镀膜红外截止滤光片。

该超薄玻璃使用下拉生产工艺,表面经火抛光处理,符合《税则注释》品目90.01有关“玻璃制光学元件”的商品描述,由于其未经固定装配,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9001.9000。

Z2007-0090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