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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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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02.9090  商品名称:振镜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02.9090

振镜

该振镜为激光雕刻机零件,型号SCANCUBE 10;1064,内部主要包含2个激光调制头、2个驱动板、镜片等,外部由散热外壳封装,带接口。该振镜安装于激光雕刻机上,位于激光腔的前端,振镜口需接装镜头。工作原理为:由激光发生器发出的高能激光束,通过激光腔光导系统传输到振镜内,在振镜内通过X轴及Y轴的摆动将光束分化反射至振镜口,再通过镜头输出作用于物体表面,以达到需要的雕刻效果。

振镜由马达、驱动电路板和镜片固定安装组成,用于安装在激光雕刻机上。使用时驱动电路板控制马达运行,从而带动安装在马达上的镜片一起转动,使激光能够按照需要的光路射出。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品目90.02“本品目包括已作固定装配,适于安装在仪器或装置上的品目90.01注释中第二、三及四款所列的物品,……”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9002.9090。

Z2007-009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