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5090  商品名称:水下机器人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5090

水下机器人系统

水下机器人系统由机架、推进器、电子部件、低照度摄像机、照明灯光、屏幕显示单元、单功能机械手、声纳系统、导航装置、深度传感器、自动驾驶仪、脐带缆组成,单功能机械手主要功能是用于拾取水底的小型物体,可执行水下作业,此外,机械手的2个手指间装有刀片,可以剪切小的绳索等缠绕物。该水下机器人系统主要用于水下观测和寻找目标物等。用户使用该产品采集航道底质,以便航道清淤。

该商品是一台专用于水下样品采集的单用途工业机器人,功能独立,属功能未在《税则》第八十四章项下税目未列名的工业机器人,符合税则税目84.79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工业机器人税则号列8479.5090。

Z2010-0043

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