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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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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8190  商品名称:自动气瓶打标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8190

自动气瓶打标机

该商品由电脑数据输入平台(控制柜)、发动机、工作平台、前顶旋转装置、入口升降机、气瓶搬送装置及印模器等组成。将需要刻印的内容输入到设备的数据平台内,气瓶由入口升降器上升并平放到工作平台,设备的前顶旋转装置将气瓶由尾部前顶至工作槽内,气瓶随轴承上移到固定位置并进行顺时针转动。在转动的同时,印模器内的数字、字母及符号印模通过油压作用在气瓶表面压印出相关内容,所有工序的完成均由控制柜控制完成。用于在气瓶瓶口表面压印生产日期等内容,该设备专用于金属材料的气瓶表面压印,不能用于其它材料表面的压印。

该商品通过压力,将印模压在金属表面上,使金属表面产生形变完成印制,属于“处理金属的机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9.8190。

Z2010-0045

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