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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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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09033  商品名称:氧浓度含量测头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09033

氧浓度含量测头

该氧浓度含量测头,输出电压0~1伏,其作用是测量汽车发动机排气歧管排出气体中氧气的浓度,传输给电控单元,电控系统接到电控单元的信号后,调整油气混合比,使三元催化器达到最佳的转换效率。

氧浓度含量测头与汽车自动控制装置相连,可对汽车发动机排出气体中氧气的浓度进行测量,本身还不具备独立的功能,根据第九十章章注二有关零件的归类规定,该商品应当作为汽车自动控制装置的零件归入税则号列9032.9000。

Z2007-0108

2007年12月5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6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