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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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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快速红外成像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快速红外成像系统

该快速红外成像系统由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红外显微镜(内置焦平面检测器、摄影机)两部分构成。该系统通过红外光谱仪提供光源,利用焦平面检测器进行红外成像,得到样品的红外图像和红外光谱,通过分析光谱以达到样品定性分析的目的。

快速红外成像系统包括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红外显微镜(含内置摄影机)两部分。红外光谱仪具有独立的分析功能,同时也能为红外显微镜提供红外光源。两者组合后,红外光谱仪可以对样品进行光谱分析,小样品也能通过红外显微镜进行观测。该商品组合后具备两种以上的检测分析功能,不符合第九十章章注三(第十六类注释四)功能机组的描述,应当分别归类。其中红外光谱仪归入税则号列9027.3000,红外显微镜具备摄影功能归入税则号列9011.2000。

Z2007-0111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