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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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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37.1019  商品名称:可编程称量控制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37.1019

可编程称量控制系统

该商品由载荷传感器、数据处理计算机终端,无线数据局域网数据传输,以及数据站设备组成。用于306吨炼钢起重机在炼钢生产线流程中自动控制、生产管理和自动称量。 该商品对用户是开放的,用户可以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在控制终端进行编程,是一个可编程系统。

该系统由多个独立部件组成,组合后为《税则注释》品目85.37所列的控制功能工作,符合“功能机组”的定义,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整套系统按“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线路的数控装置”归入税则号列8537.1019。

Z2010-0057

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