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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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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404.1000  商品名称:乳清蛋白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404.1000

乳清蛋白

    该商品含蛋白质71.8%,脂肪10%,水分4%,灰分4.5%,乳糖7%。

    “乳清蛋白”为淡黄色粉末。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蛋白质含量为71.8%。该商品是乳清经过超虑除去乳糖和矿物盐后,喷雾干燥而得。
    乳清经过澄清、超滤、干燥等过程后就得到了浓缩乳清蛋白(WPC)。过滤程度的不同可以得到蛋白浓度从34%-80%不等的产品。该商品是去除乳清中部分乳糖等物质的制品,符合《税则》第四章子目注释一对“改性乳清”的定义。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乳清蛋白”应归入税则号列0404.1000。

Z2006-000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