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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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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811.9090  商品名称:冻熟黄桃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811.9090

冻熟黄桃

    该冻熟黄桃经过原料挑选、切半、除核、脱皮、水洗、煮熟(0.3%柠檬酸溶液)、冷却水洗、挑选修整、清洗、单体速冻、包装等生产工序;内包装为普通塑料袋,每袋3.75千克;外包装为纸箱,每箱4袋。

    根据《税则注释》的解释,第八章的水果可以是切片、去核和去皮的,冻的水果则不论是否事先蒸煮过。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0811.9090。

Z2006-001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