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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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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0.9100  商品名称:聚乙烯醇缩丁醛制胶片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0.9100

聚乙烯醇缩丁醛制胶片

该商品为蓝色带聚乙烯醇缩丁醛制胶片,是由聚乙烯缩丁醛树脂经增塑剂塑化挤压成型的一种高分子材料,外观为半透明薄膜,厚度分别是0.66毫米、0.81毫米、0.91毫米、0.97毫米、1.27毫米,无杂质,表面平整,有一定的粗糙度和良好的柔软性,对无机玻璃有很好的粘合力,具有透明、耐热、耐寒耐湿、机械强度高等特性,是当前制造夹层、安全玻璃用的最佳粘合材料。

会议决定,该商品外观为半透明薄膜,质地柔软,用作粘合材料,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将其作为塑料薄膜归入税号3920.9100。

J2009-0004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