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1.8000  商品名称:笔记本电脑机壳组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1.8000

笔记本电脑机壳组件

该商品为笔记本电脑的半成品,由下列零件组成: 1、一套笔记本用液晶显示屏(含液晶屏、驱动电路等); 2、一个主板(集成散热器、散热风扇、显卡、网卡、调制解调器、接口等); 3、一套笔记本电脑外壳(含上、下外壳、面板、触摸式鼠标等); 4、一个锂充电电池; 5、其它零件为数据线缆、螺钉等紧固件;产品占整机比例大约60%,经组装处理器、硬盘、内存、光驱、键盘等,即成为一台完整的笔记本电脑。

根据《税则》第八十四章注释五(三),该商品符合“专用于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系统;可以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几个其他部件同中央处理器相联接;以及能够以本系统所使用的方式(代码或信号)接受或传递数据”的描述,可视为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其他部件归入税则号列8471.8000项下。

J2009-0016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