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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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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404.9000  商品名称:造纸用竹渣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404.9000

造纸用竹渣

    该商品由杂竹、竹枝经切片、机械榨碎,再用石灰水泡制而得,无蒸煮过程,为粗线条、块状、絮状不等,含水量40%以上,属纸浆的中间产品,仍需经进一步机械或化学加工才能抄造纸张。

    造纸用竹渣”是由杂竹、竹片经机械榨碎、用石灰水浸泡制得,还需经过进一步的机械加工和化学加工才能制成纸浆。应归入税则号列1404.9000。

Z2006-002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