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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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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56.03   商品名称:PU人造革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6.03

PU人造革

“PU人造革”是一种底布为针刺无纺布,表面经树脂(聚氨基甲酸酯)和色浆等材料混合,经湿法生产线在无纺布表面涂层压制后磨皮处理而成。手感较软,具有绒感,可用于制鞋、箱包等。据企业资料,该产品涂层材料不是泡沫塑料,涂层没有经过发泡处理。 

根据《税则》第五十六章章注三的规定:品目56.03包括用塑料或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无纺织物。该商品为经树脂涂层处理的复合无纺织物。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PU人造革”应按涂布的针刺无纺织物归入品目56.03项下。

Z2009-151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