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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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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518.0000  商品名称:植物脂肪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518.0000

植物脂肪粉

    “植物脂肪粉”是采用物理方法从棕榈油渣中提取生产出的混合油脂,包装规格为25千克/袋,主要脂肪酸分布为:棕榈酸约75%、油酸12%、硬脂酸5%,其中还添加少量磷脂,商品可作为饲料直接饲喂,也可以与其他饲料原料混合使用,主要用以补充饲料的饱和脂肪含量,以改善动物体脂的品质。

    该商品是以棕榈油渣为原料提取的油脂产品,应归入第十五章。而其中添加的磷脂属于抗氧化剂和乳化剂,添加磷脂并未超出第十五章加工的范围或改变了商品的基本特性。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1518.0000。

Z2006-0032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