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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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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103.1000  商品名称:玛瑙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103.1000

玛瑙矿

“玛瑙矿”为天然开采的矿石,外观灰暗色,不通透。经海关化验鉴定,该商品为工业级玛瑙。化学名称:二氧化硅;用途:用于化工及日用化工,添加在洗浴用品、按摩膏、去角质膏等作磨料;规格1~40公斤/块。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1.03条文注释:包括由于其硬度或其他特性,还可用于制钟、表或刀具或作其他工业用途的红宝石、蓝宝石、玛瑙、压电石英。该商品为工业级玛瑙,属于品目71.03的商品范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玛瑙矿”应归入税则号列7103.1000。

Z2009-153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