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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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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008.1999  商品名称:煮大豆干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008.1999

煮大豆干

    外观:土黄色干粒状。加工过程:大豆—精选、洗涤、浸泡—蒸煮—冷却—晒干、烘干—煮大豆干。
    方法:用柴禾将其在大锅里煮。这是一种民间土方法,这样就能保持固有的色彩和香味,不存在别的异味。
    用途:这样加工出来的煮大豆干就可以拌咸菜吃(多种)是韩国人、鲜族人常吃的食品。
    内包装:聚乙烯;外包装:编制袋。
    重量:50千克。
    保存方法及流通期限: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从制造日期起6个月以内。

    “煮大豆干”是由精选的大豆经过浸泡、蒸煮、晒干、烘干等加工程序制成,加工过程中未添加任何其他物质,加工后可直接食用。
    上述加工过程是从原料到成品的加工,超出了《税则注释》中第十二章规定的仅仅是为了便于储存、去苦味及使用而进行简单热处理的加工范围,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品目20.08。
    大豆是一种含油子仁,所以煮大豆干应归入税则号列2008.1999。

Z2006-0042

2006年11月22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