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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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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008.9990  商品名称:干芋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008.9990

干芋

    “干芋”又名甘薯脯,是以甘薯为原料,经过糖化、去皮、糖液中浸泡、清洗、蒸熟、切片(条)、烘干、回潮、速冻杀菌、计量、装袋(零售包装)等工艺制成。由于该商品在低温下不仅表面白霜上的较慢,而且保持非常好的味道,故成品在低温的环境下保存和运输。

    根据《税则注释》第七章总注释及品目07.14条文,甘薯属于食用的块茎及块根,不属于该章所称的蔬菜范围。从该商品的加工工艺来看,该商品在速冻前经过糖液浸泡、蒸熟后烘干、回潮等工艺,已超出税目07.14允许的加工范围,不应归入税目07.14。
    根据《税则》第二十章注释三,甘薯不属于蔬菜范围,不应归入税目20.04及20.05项下。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干芋”应归入税则号列2008.9990。

Z2006-004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