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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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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106.1000  商品名称:大豆浓缩蛋白(饲料添加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106.1000

大豆浓缩蛋白(饲料添加剂)

    “大豆浓缩蛋白(饲料添加剂)“为淡黄色粉末,经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蛋白质含量为65.2%。加工工艺为:大豆进行清洗、去皮、粉碎、脱脂后得到脱脂大豆蛋白片,再对脱脂大豆蛋白片去除糖分和抗营养因子后,经加热干燥、研磨等工艺得到。可用作动物饲料中的蛋白原料。

    根据《税则》第二十三章章注,税目23.09包括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配制动物饲料。该章注明确了如果可作为动物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在其他品目已列名,则不归入税目23.09。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21.06的注释,该品目包括通过去除脱脂豆粉的某些成分而制得的浓缩蛋白质,该商品符合品目21.06的注释。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大豆浓缩蛋白(饲料添加剂)”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1000。

Z2006-0048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