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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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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104.2300  商品名称:宠物食用的玉米棒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104.2300

宠物食用的玉米棒

商品“宠物食用的玉米棒”是一种将玉米经干燥高温灭菌后,在玉米芯内钻孔插入带有塑料挂钩的圆木棒,悬挂于兔笼内,供兔子啃食。外用丝网包装,每袋两支。 

该商品经高温灭菌,且在玉米芯内插入圆木棒,其加工程度已超出第十章的商品范畴,因此,不能归入税则号列1005.9000。 根据第二十三章章注规定:品目23.09的配制动物饲料是由动、植物原料加工而成的,并且已改变了原料的基本特性。由于该商品未改变玉米原料的基本特征,因此,不属于配制动物饲料的商品范畴,也不能归入品目23.09。 该商品属于第十章的谷物进一步加工的产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品目11.04条文注释,“宠物食用的玉米棒”应按经其他加工的谷物归入税则号列1104.2300。

Z2009-088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