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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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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303.1000  商品名称:柠檬酸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303.1000

柠檬酸糟

商品“柠檬酸糟”呈淡黄色粉状,主要指标如下:水分%≤13.0;粗脂肪%≥10.0;粗蛋白质%≥24.0;粗纤维%≤13.0;粗灰分%≤6.5;粗淀粉%≥25.0。商品“柠檬酸糟”为生产柠檬酸两个工段分别产出的两种残渣的混合物。具体工艺过程如下:第一工段:先将原料玉米经过粉碎机粉碎,加入热水调浆后,再加入淀粉酶,用玉米液化器经125℃蒸汽高温喷射液化后,成为流动性较强的淀粉液化液(固液混合物),取80%的该淀粉液化液经过板框过滤机过滤,将滤出的残渣烘干;第二工段:第一工段过滤后的滤液与先前未经板框过滤的20%的淀粉液化液一同输入发酵罐,经发酵后,产生发酵醪(固液混合物),发酵醪经板框过滤机过滤后,滤出柠檬酸清液,输入下一步柠檬酸的提取流程。此工段过滤后残渣与第一工段过滤后残渣按约1:4的比例进行混合烘干得到柠檬酸糟。出口后添加鱼粉、骨粉等就成为动物饲料。 

根据《税则注释》,生产柠檬酸过程不能视为酿造过程,且产品由不同工序的残渣混合,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柠檬酸糟”归入税则号列2308.0000。

Z2009-091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