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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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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106.9099  商品名称:渔夫之宝柠檬薄荷糖(不含糖分)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106.9099

渔夫之宝柠檬薄荷糖(不含糖分)

    主要配料:94.32%的山梨糖醇、2%的天然柠檬香味剂、1.33%的镁硬脂酸盐、1%的柠檬酸、0.5%的维生素C、0.4%的薄荷脑、0.2%的香草素、0.1%的姜黄素、0.1%的甜味素、0.05%的安赛蜜等。
    主要功能:润喉薄荷糖(一般食用)。
    包装规格:纸皮,铁盒,零售包装。

    该商品不具备特定的药效,没有明确的治病防病功能,故不能归入《税则》第三十章。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9。

Z2006-0053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