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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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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5.9000  商品名称:氧化铈(副牌)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5.9000

氧化铈(副牌)

商品“氧化铈(副牌)” 是一种以铈矿土为原料,通过加入氨水和碳酸氢铵合成反应,再水洗分级,从正品分离该环节中剔除出来的杂质和不合格料。申报成分为氧化铈72.58% ,氧化镧16.11%,水10%。查验取样为红褐色膏状物。主要用于玻璃的磨边倒角和抛光。

 该产品属于氧化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副产品,符合《税则注释》品目38.25的商品范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氧化铈(副牌)”应归入税则号列3825.9000。

Z2009-101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