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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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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106.9099  商品名称:柑桔纤维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106.9099

柑桔纤维

    “柑桔纤维”为淡黄色粉末,是柑桔皮经粉碎,再用水提取法提取的纤维素和半纤维素物质,再经过干燥、磨粉、过滤、包装而成,其中总的纤维含量为88%-93%。用作食品添加剂,能提供丰富的膳食纤维,提供保水性和保留脂肪的能力,提高粘度,控制湿度,降低产品的脂肪含量,降低产品的能量。

    该商品由柑桔皮提取加工而成,不属于植物原料、废料、残渣及副产品,且不是动物饲料用,不能归入税目23.08。该商品未专门对纤维素进行提纯,不应归入第三十九章。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柑桔纤维”应按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9。

Z2006-0060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