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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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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418.9000  商品名称:铁杉板材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418.9000

铁杉板材

该商品加工工艺是将铁杉原木经纵切、烘干并刨光后截断成长度200-700毫米、厚度24毫米、宽度72-140毫米的小木条,将裁切好的木条经过端部开密齿,然后用粘合剂以端部接榫的方式将小木条结成长度为5米,宽度为72-140毫米的条状木,最后将上述三块木条粘合成厚度为720毫米、宽度为72-140毫米、长度为5米的整块板材,用于生产木窗。

该商品的加工程度已超出《税则注释》对品目44.07、44.12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4418.9000。

Z2009-105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