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4418.9000 |
铁杉板材 |
该商品加工工艺是将铁杉原木经纵切、烘干并刨光后截断成长度200-700毫米、厚度24毫米、宽度72-140毫米的小木条,将裁切好的木条经过端部开密齿,然后用粘合剂以端部接榫的方式将小木条结成长度为5米,宽度为72-140毫米的条状木,最后将上述三块木条粘合成厚度为720毫米、宽度为72-140毫米、长度为5米的整块板材,用于生产木窗。 |
该商品的加工程度已超出《税则注释》对品目44.07、44.12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4418.9000。 |
Z2009-105 |
2009年6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