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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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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9.3990  商品名称:烘干炉(不包括外壳)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9.3990

烘干炉(不包括外壳)

Sekwang-DHS SEKWANG SHOT公司生产,不包括外壳,工业用。主要由罩体外壳、加热头、吹风机等部分构成。其工作原理为:在两端开放的罩体内,空气通过燃气燃烧加热后,由吹风机把其热量吹散流通,在保证恒温30-50度的条件下,起到烘干钢板/型钢表面漆膜的作用。

该商品由罩体外壳、加热头、吹风机等部分组成,通过天然气燃烧加热空气的方式对物体加热,在保证恒温30-50度的条件下,实现烘干的功能。该商品不符合税则对8417工业用炉或烘箱的描述,不应归入税目84.17。其符合税则对税目84.19商品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当归入税则号列8419.3990。

Z2009-123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