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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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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6.1930  商品名称:电磁半龙门起重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6.1930

电磁半龙门起重机

电磁半龙门起重机由支腿、主梁、起升机构、运行机构、传动机构、轨道、电磁控制系统等组成,用于车间内。该起重机桥架一端有支腿,支腿在地面轨道上做纵向移动;另一端直接固定于车间高台架的行车梁上纵向移动。主横梁架于支腿和行车梁上,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安装于主梁上。

从行业技术上分类,半龙门起重机是龙门式起重机的一种,而桥式起重机的桥架两端都必须在高架轨道上运行(《机械工程手册•十三卷》)。《注释》关于品目84.26项下商品的描述中也明确了桥式起重机的范围:“一、桥式起重机,由一个大功率起重装置挂在重型横梁或桥架上而组成”,说明桥式起重机是不带支腿的。该商品的结构和移动方式满足《注释》关于龙门式起重机的描述:“是高架在四脚基座上的港口等用动臂起重机,起重机的基座在可横跨一条或多条正常铁路轨道的宽轨距轨道上运行”。 上述商品属半龙门式起重机,符合税则税目84.26项下龙门式起重机的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龙门式起重机归入税则号列8426.1930。

Z2009-126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