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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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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全废铜FRHC火法精炼高导电合金铜杆生产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全废铜FRHC火法精炼高导电合金铜杆生产线

整个生产线由一台普罗佩兹精炼炉,型号为FR150;一套考司美特炉系统,型号为CS20;一条产能20吨/小时的铜CCR连铸连轧生产线组成。其中CS20炉组系统主要由1台20吨/小时的竖炉、2台RF50型精炼炉、1台FH25型的保温炉及相关控制系统组成;FR150精炼炉由1台150吨的倾动炉及控制系统组成;CCR连铸连轧系统由连铸连轧机、收线单元和控制系统等组成。 用途:生产线正式投产后,形成年产12万吨高导电合金铜杆的生产能力。

该全废铜FRHC火法精炼高导电合金铜杆生产线由精炼炉系统、连铸连轧生产线组成,用于将废杂铜直接精炼成导电合金铜杆。该功能在税则中无具体列名,不能作为第十六类类注四的功能机组一并归类,而应分别归类。其中精炼炉(包括FR150、CS20)使用燃气加热,符合税目84.17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17.1000;连铸连轧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热轧技术(铸轧自动一体化),符合税目84.55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55.2190。

Z2009-129

200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