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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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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505.9000  商品名称:河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505.9000

河砂

    商品具体名称为“闽江石英砂”,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所含成分为二氧化硅83.2%、氧化钾6.6%、氧化铝4.9%,为天然砂子。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25.05的解释,该品目包括硅砂及石英砂、土质砂(包括高岭土砂)、长石砂。石英砂是由95%以上的石英颗粒组成的砂,含少量杂质,二氧化硅含量在90%及以上(定义引自《硅酸盐辞典》)。
    该河砂中的二氧化硅含量偏低,应归入税则号列2505.9000。

Z2006-007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