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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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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606.0000  商品名称:铝矾土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606.0000

铝矾土粉

该商品为乳白色粉末状。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成分和含量为TiO2 4.1%Al2O3 76.5%SiO2 5.0%Fe2O3 1.2%,未检测到氧化钒。该商品以铝矾土原矿(主要成分Al2O3)为原料,经研磨加工制得。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25.08的注释中“本税号包括各种由硅酸铝为基本成分的沉积土或沉积岩组成的天然黏土物质”的规定,该商品不能归入税目25.08。根据《税则》税目26.06的条文和《税则注释》对品目26.06的注释,应将此商品归入税则号列2606.0000

Z2006-0084

2006年11月22日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