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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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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620.4000  商品名称:矿渣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620.4000

矿渣

    该商品外观为棕褐色粉状,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主要成分为含氧化铝76.36%、二氧化硅11.33%、二氧化钛5.08%、氧化铁3.62%、氧化钙1.41%等,为以氧化铝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该商品是在用电炉生产棕刚玉时,由于炉膛边(离电极较远)附近不能达到要求温度,原料没有形成熔融状态而产生的残渣经简单筛选后细破而成。上述棕刚玉的加工工艺为:先将铝土矿在1100℃左右焙烧,加入一定量煤炭(焦粉)和铁屑后放入电炉中,电极产生2150℃高温,使其熔化为液态,杂质沉降后冷却结晶产生棕刚玉,加入煤炭(焦粉)和铁屑的作用是去除杂质。

    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26.20的解释。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620.4000。

Z2006-0089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