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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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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620.9990  商品名称:粗制碳酸镍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620.9990

粗制碳酸镍

    该商品外观为黑色湿泥。镍主要以碳酸镍的形式存在。商品中镍含量约为6%-9%,干质成分(以氧化物计)氧化钠47.34%,三氧化硫1.55%,氧化镍24.86%,氧化铜24.28%。
    工艺为:镍铜混合矿经浮选成为镍铜精矿,将精矿冶炼成为镍铜阳极板,阳极板在电解过程中成为硫酸镍、硫酸铜电解液。在电解过程中,阳极板所含的铅、锌等杂质元素在电解液中逐渐积累,当杂质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即需更换新的电解液。该商品即为在更换下的电解液中加入碳酸钠,碳酸钠与电解液中的硫酸镍、硫酸铜反应,生成碳酸镍(含碳酸铜)沉淀,而铅、锌等杂质元素不易与碳酸根结合,仍以硫酸铅、硫酸锌的状态存在于溶液中(此部分溶液将被丢弃)。碳酸镍(含碳酸铜)的沉淀物经清洗,沉淀过滤、挤压等过程而成为粗制碳酸镍(含碳酸铜)。

    该商品属于制取金属后电解液中沉淀出来的泥渣,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税则注释》对品目26.20的注释,“粗制碳酸镍”应归入税则号列2620.9990。

Z2006-0091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