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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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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620.9990  商品名称:钼精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620.9990

钼精矿

    该商品外观为黑色粉沙状。商品为铜矿冶炼公司和镍矿冶炼公司提炼铜和镍产品后的剩余尾渣以及钼制品生产厂家剩余的含钼较高的矿渣经过粉碎、浮选、烘干、焙烧而得。该商品用于生产钼酸铵和钼酸钠。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成分为三氧化二铝50.24%、三氧化钼18.39%、二氧化硅6.01%、氧化镍4.29%、三氧化二铁2.01%、五氧化二钒0.56%等。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26.20包括用于提取或生产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矿灰及残渣,这些矿灰、残渣是处理矿砂或冶金中间产品时所得或从不属机械加工金属的电解、化学或其他工序所得,在工业上,它们用于提取金属或作为生产金属化合物的基本原料。据此,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620.9990。

Z2006-0093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