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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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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710.11  商品名称:正己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710.11

正己烷

    外观: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用途:主要用作溶剂,可用于食用植物油的提取剂、橡胶、涂料以及颜料的稀释剂。组成成分:己烷(Normal Hexane)60%-70%;2甲基戊烷(2-Methylpentane)6.68%;3甲基戊烷(3-Methylpentane)14.61%;甲基环戊烷(Methy lcyclopentane)15.18%。
    经海关化验鉴定结果为“含有己烷及其异构体、甲基环戊烷、戊烷等多组分”。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正己烷”外观为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含有己烷及其异构体、甲基环戊烷、戊烷等多种组分。主要用作溶剂,可用于食用植物油的提取剂、橡胶、涂料以及颜料的稀释剂。企业提供资料说明含有:正己烷62.79%、2甲基戊烷6.68%、3甲基戊烷14.61%、甲基环戊烷15.18%、二甲基丁烷0.46%。从石油天然气中经蒸馏重组、精馏、加氢制得,馏出温度为67.5-68.6摄氏度。
    该商品属于石油制品,由多种成分组成,不能归入税目29.01项下。该商品符合第二十七章子目注释四关于轻油及其制品的规定。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正己烷”若符合《本国子目注释》中税则号列2710.1130的规定,则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130,否则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199。

Z2006-0098

2006年11月22日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0规定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