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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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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710.1199  商品名称:异戊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710.1199

异戊烯

    根据随附资料,商品的主要成分为两种异戊烯异构体的混合物,其中2-甲基-2-丁烯约占84%-86%,2-甲基-1-丁烯约占14%-16%,无色透明液体,商品进口后用于生产三唑类农药,主要为三唑酮和多效唑,该商品常压下沸点为38摄氏度,密度(20摄氏度)为0.66千克/升。

    “异戊烯”是五个碳原子的液态单烯烃混合物,属于无环烃异构体混合物,不宜参考《税则》税目27.11中关于气态烃的纯度标准。根据第二十九章章注一(二),该商品应归入第二十七章。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税目27.10的注释,“异戊烯”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199。

Z2006-0099

2006年11月22日

“商品描述”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