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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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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713.9000  商品名称:固体燃料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713.9000

固体燃料粉

    “固体燃料粉”是将70%的石油类残渣添加20%的活性炭和10%的活性白土,经过技术处理去掉各种有害物质,经专用设备混合均匀后再经高压设备处理,最后加工成为一种不含有任何放射性物质的燃料粉。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该样品含有石油类组分,含无机固体至少17%,无机物组分以硫酸钙、氧化镁等为主。鉴定结论为:样品为石油成分,并以硫酸钙等无机物为载体的固体粉末。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税则注释》对品目27.13的解释,“固体燃料粉”应归入税则号列2713.9000。

Z2006-010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