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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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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18.3000  商品名称:L-孟基乙醛酸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18.3000

L-孟基乙醛酸酯

“L- 孟基乙醛酸酯”是薄荷脑与乙醛酸发生酯化反应的产物,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纯度≥95%,分子式C12H22O4,分子量230,是一种新一代核苷类抗病毒药品拉米呋定的化学中间体。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税则》第二十九章章注五(一))及六,“L-孟基乙醛酸酯”应归入税则号列2918.3000。

Z2009-006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