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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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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02.1900  商品名称:柠檬萜(苧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02.1900

柠檬萜(苧烯)

    该商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有浓郁香味。经海关化验其主要成分为柠檬烯、α-蒎烯、β-月桂烯、芳樟醇、小茴香醇等。根据进出口商所提供的资料,该柠檬萜是从冷冻浓缩的甜橙汁液生产加工提取而得到的。其中的苧烯含量为96.83%,月桂烯1.76%,蒎烯0.42%,水芹烯0.25%,平均含醛量为0.32%。

    根据介绍,“柠檬萜(苧烯)”为无色透明液体,有浓郁香味。经海关化验鉴定主要成分为柠檬烯、α-蒎烯、β-月桂烯、芳樟醇、小茴香醇等。该商品中苧烯含量>93%,平均含醛量为0.32%。该商品是从果皮的冷榨油中回收而得的,其生产过程为:将柑橘类水果的果皮加石灰水后通过压榨机得到糖浆混合液,经沸热蒸发器超真空蒸馏后得到两部分产物:糖浆、水及萜烯混合物,糖浆回收利用,水及萜烯混合物被收集到油水分离器中,进行离心搅拌、静止分离得到柑橘萜烯。
    我国的食品用香料分类(GB/T 14156-93)中,甜橙油及甜橙油萜烯均属于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但并没有对橙油及苧烯制定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从该商品的生产工艺来看,其属于从精油中分离出来的有化学定义的萜烯化合物。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柠檬萜(苧烯)”应归入税则号列2902.1900。

Z2006-011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