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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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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32.9990  商品名称:氨基葡萄糖硫酸盐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32.9990

氨基葡萄糖硫酸盐

    经海关化验鉴定,该商品主要成分为氨基葡萄糖盐类物质,存在硫酸根和氯化物。

    氨基葡萄糖硫酸盐为白色粉末,海关化验鉴定该商品为氨基葡萄糖的盐类,随附文字资料说明该商品为氨基葡萄糖的硫酸复盐,与海关化验鉴定吻合。因此,可确定该商品为“D-氨基葡萄糖硫酸盐(钾型)(D-Glucosamine Sulphate·2KCl)”。
    根据《税则注释》第二十九章章注五(三)1的规定,“有机化合物的无机盐……应归入相应的有机化合物的税号”,因此该氨基葡萄糖的硫酸盐应按氨基葡萄糖归入税则号列2932.9990。

Z2006-012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