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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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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008.2100  商品名称:纺纱皮圈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008.2100

纺纱皮圈

“纺纱皮圈”是硫化丁腈橡胶制品,开口、皮圈接口处使用自带胶(使用时需涂抹一些香蕉水方能粘合),使用时只需涂抹一些香蕉水就可以粘合,未经过发泡处理,不属于硬质橡胶,也不属于海绵橡胶。规格:74.3×30×1.1毫米,呈板片状。具体生产工艺是:配料—混炼—半成品挤出—半成品成形—硫化工序—磨砺—斜面人工切割等。该商品用于细纱机,皮圈粘成胶圈后装在机上的下罗拉上,与上罗拉配合,将牵伸后的棉纤维握持,并输出,便于加捻、卷绕、成形。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纺纱皮圈”应归入税则号列4008.2100。

Z2009-021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