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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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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241.3020;2309.9010  商品名称:饲料添加剂用金霉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241.3020;2309.9010

饲料添加剂用金霉素

两种饲料添加剂用金霉素:盐酸金霉素和饲用金霉素。根据货主报告,盐酸金霉素主要成分为:氯四环素盐酸盐、差向金霉素、四环素(详细含量见资料)。其用途在于:对革兰氏阳性、阴性细菌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适用于鸡白痢、伤害、猪细菌性肠炎以及禽类副伤害、霍乱等疾病。长期适量用不仅可起防疫治病的作用、对提高禽畜的成活率、产蛋率、促进生长发衣均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可提高饲料效能。其包装为桶装,外部有标明用法与用量。饲料级金霉素主要成分有:氯四环素盐酸盐、差向金霉素、四环素、粗蛋白,其中以粗蛋白的含量最大。其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用于促进猪、鸡生长。

“饲料添加剂用金霉素”主要有两种商品:盐酸金霉素和饲用金霉素。两者对革兰氏阳性、阴性细菌和衣原体等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适用于预防、治疗禽畜各种疾病,使用时必须混合于饲料中饲喂。
盐酸金霉素是一种由金色链霉菌在培养基(黄豆粉、花生饼粉、酵母粉、玉米浆等)的基础上经发酵、酸化、过滤、成盐、结晶、干燥、破碎而成的抗菌素。其主要成分为:氯四环素盐酸盐≥89.5%、水分≤2.0%、差向金霉素≤4.0%/CTC、四环素≤8.0%/CTC。从该商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成分含量来看,其所含的差向金霉素和四环素均为生产盐酸金霉素过程中的副产品且同为四环素类物质,因此该商品为非人工加以混合的相关物质所组成的四环类广谱抗生素,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税则注释》关于品目29.41的条文注释,“盐酸金霉素”应归入税则号列2941.3020。
饲料级金霉素是一种由金色链霉菌在培养基(黄豆粉、花生饼粉、酵母粉、玉米浆等)的基础上经发酵、钙化、过滤、干燥、破碎而得的抗菌素。从生产工艺来看,该商品是先将发酵液中的金霉素钙化,将有效成分沉淀后,过滤得到湿渣(含金霉素钙盐、菌丝和培养基),再将湿渣干燥所得。其主要成分有:氯四环素盐酸盐10%-25%、差向金霉素≤6.0%/CTC、四环素≤8.0%/CTC、粗蛋白≥45.0%。该商品的加工工艺符合品目23.09的条文注释,因此“饲料级金霉素”应归入税则号列2309.9010。

Z2006-0131

2006年11月22日

已于2017年10月1日被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