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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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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004.5000  商品名称:优乐沛凝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004.5000

优乐沛凝胶

    活性成分:维生素A棕榈酸酯10毫克/克(1000IU)。
    聚丙烯酸(Carbomer980)3.5毫克/克。
    保存剂:盐溴棕三甲铵0.1毫克/克。
    用途:用于治疗包括角膜炎干燥症及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润湿所产生的干眼症。

    该商品由人工配制而成,其组成不符合《税则》第二十九章章注一(一)的规定,不能归入第二十九章;因其已配定剂量,具有明确的适用症,所以,应按药品归入第三十章。其主要活性成分“维生素A棕榈酸酯”属于税目29.36的商品范围,所以此种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004.5000。

Z2006-0141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