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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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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202.9000  商品名称:铬的硫酸盐(铬盐)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202.9000

铬的硫酸盐(铬盐)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铬的硫酸盐(铬盐)”为碱式硫酸铬和硫酸钠的混合物。外观为绿色粉末,纸袋包装,每袋25千克。该商品用作皮革鞣剂,由重铬酸钠和硫酸、葡萄糖反应制取而得。产品中的葡萄糖的部分氧化产物(少量有机酸)可起到蒙囿作用、硫酸钠可使革的充实性得到提高。不同牌号的该类商品的盐基度从33%-42%不等。

    税目28.32所包括的碱性硫酸铬仅为有化学定义的相当不稳定的碱性硫酸铬溶液。经查找相关资料,商品碱性硫酸铬中均含 有不同量的硫酸钠,且可以根据需要制成碱度不同的产品。
    该商品属于非单一有化学定义的无机合成鞣剂。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铬的硫酸盐(铬盐)”应归入税则号列3202.9000。

Z2006-0154

2006年11月22日